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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直线行驶考试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科目三考试直线行驶的正确方法)

科目三直线行驶考试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科目三考试直线行驶的正确方法)

更新时间:2023-12-14 09:09:35

科目三直线行驶考试的评判标准是怎样的

1、当语音提示直线行驶考试时,考生应稳定控制车辆,方向保持直线行驶。方向有任何大幅摆动,都会评判为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考生听到直线行驶考试口令后,应提前选定驶入一条离前车较远和没有前车的车道或没有占道不能移动障碍的车道进行考试。

3、直线行驶路段若遇前车阻挡时,可以停车,但在整个150米的直线行驶路段,要以5公里/小时以上速度保持直线行驶。

扩展资料:

考核要求:

1、直线行驶要考生做到起步平稳,驾驶操作顺序基本不乱;

2、能正确把握方向盘(以左手为主操作方向盘),并能应用方向盘自由行程修正行驶方向;

3、能掌握变速换档的时机和方法,善于在各种不同的车速下进行高低档互换(进行逐级加档、逐级减档或越级减档);

4、以及能做到及时有效地运用制动器(预见性制动减速);

5、能基本做到定点停车及路口调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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