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办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1、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非临时路口(3)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建筑类建设项目
2、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2)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临时路口
3、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1)城市建设的需要(2)修剪无法改变树木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产生的威胁(3)树木需要迁移但无迁移价值或者无法迁移、树木死亡或者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确需砍伐的4、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城市绿地、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

二、办理材料
1.字迹工整、清晰,信息真实、有效。2.市公园管理中心管理的公园,申请人需先征求市公园管理中心的意见,并附上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确认的拟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现场核实清单。3.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1.报告内容包含:工程概况和背景,承诺已查询市地下管线情况,并就此制定保护方案(签订保护协议);承诺做好公示和相关投诉解释工作;承诺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设施等安全,因施工造成安全及其它损失的,责任自负;涉及安全等需报相关部门的,应按规定报批办理;另外需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承诺缴交。2.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1.申请人是企业的。2.加盖公章(单位)
1.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2.加盖公章(单位)
1.申请人是单位的。2.加盖公章(单位)
1.申请人是单位的。2.加盖公章(单位)
1.受单位法人委托办理的或个人的。2.验原件。3.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1.位置示意图能进行现场范围准确定位,并在图上标明拟占用绿地面积(长和宽)及拟砍伐或迁移树木名称、数量、胸径等)。2.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实施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管理方案1.方案内容包含: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围挡方案;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告示(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施工项目、单位、工期,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责任人联系电话,城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内容);现场卫生措施。2.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
1.涉及燃气的须提供燃气保护协议,涉及其它的,请提供保护方案或提供与设施管理单位签订保护协议.2.加盖公章(单位)、签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