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核查本小区、社区常住人口;
(二)调查核实应销未销户口,特别是死亡未注销户口的情形;
(三)全面清理核查本小区、社区的无户口人员;
(四)进一步清理人户分离、空挂户口;
(五)动员已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人员及时到派出所办证;
(六)调查核实户口登记项目有无差错,并动员其及时到辖区派出所核对;
(七)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登记;
(八)征集户口清理整顿相关线索。
各清理核查人员要将核查情况如实填写到附件表格,每天将核查进度和相关表格报辖区派出所进行比对,并由派出所明确专人负责汇总上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