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对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核;
3、审查: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发证: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5、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1、申请:申请人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对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核;
3、审查: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发证: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5、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