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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和非建制镇有以下区别:
1、编制不同。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在国家有正规编制的。
非建制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镇。没有正规编制的,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并称作的镇。
2、规划不同。
建制镇规格要高于普通城镇,建制镇的各项规划是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的方向和规格是跟县城规划并齐的。
乡与镇的区别在于,乡的区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少、经济发展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
根据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乡改镇: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可以设镇的建制;
本乡总人口达2万人以上,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达2千人以上的,可以建镇;
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山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千的,如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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