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为婚:指孩子尚未出世时,就由双方的家长约定婚姻关系。是封建社会的一种习俗。也作“指腹为亲”。出处《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以前有指腹为婚的事情,现在新中国法律规定,不允许父母包办婚姻,更别说指腹为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