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与基材存在粘接不良,应严格按照粘接性试验结果推荐的流程施工;
2、施胶厚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太薄,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或粘接破坏,最小厚度为6mm,再次施工应该按照此标准执行;
3、实际板块的安装尺寸偏差过大,部分胶缝太窄,实际板块的安装尺寸误差应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
4、接缝设计不合理,例如胶缝过窄,施胶困难,密封不到位,与幕墙设计方沟通;
5、玻璃胶选用不当,位移能力不能满足接缝变位的使用要求,选用合适位移能力的玻璃胶。
6、三边粘结,导致密封胶位移能力受限,必须使用与胶不粘接的填充物;
7、玻璃胶前期固化过程中,接缝变形过大,选用固化速度快的胶。固化前,不能有外力导致的接缝变形;
8、使用了填充矿物油的密封胶,更换成没有填充矿物油的密封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