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时期大臣、藏书家,右丞相韦待价曾孙,宣州司法参军韦銮第三子。
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以门荫入仕,起家右千牛备身,出任栎阳县令,迁比部郎中,加朝散大夫。外放治理滁州、江州刺史,检校左司郎中、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
个人作品六百余篇。今传《韦江州集》10卷、《韦苏州诗集》2卷、《韦苏州集》10卷。散文仅存1篇,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贞元八年,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葬于少陵原。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时期大臣、藏书家,右丞相韦待价曾孙,宣州司法参军韦銮第三子。
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以门荫入仕,起家右千牛备身,出任栎阳县令,迁比部郎中,加朝散大夫。外放治理滁州、江州刺史,检校左司郎中、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
个人作品六百余篇。今传《韦江州集》10卷、《韦苏州诗集》2卷、《韦苏州集》10卷。散文仅存1篇,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贞元八年,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葬于少陵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