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汽油
(汽油桶)属易燃、易发生事故物品。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
制度:一、散装汽油只限于公司销售车辆加油,其它不得使用;
二、建立管理和使用负责制,部门经理为第一 安全责任人;
三、综合部负责购置散装汽油,销售部配合,交由销售部存放;
四、散装汽油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丢失;五、公司散装汽油(油桶)存放在销售办公室,销售部指定专人管理;
六、销售车辆加油时由经办人填写加油申请单,销售部经理审批,从售后油料库领取;
七、油料管理人员确认汽油审批单发油;
八、建立汽油购置、领取记录。记录购油时间、数量,领油时间、数量、领用人;
九、加油记录由售后管理员负责管理;
十、销售人员加油完毕及时归还油桶;
十一、公司配置5升加油桶;
十二、散装汽油仅限于指定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十三、管理和使用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
十四、综合部到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到指定加油站购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