麂子是国家两级动物
麂子是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小麂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赤麂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任何麂子严禁猎捕、买卖、食用,尤其是黑麂,贩卖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