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厅级每人1500元,
处级每人1100元,
科级每人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700元。
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标准:
正教授(相当职务)1500元,
副教授(相当职务)1100元,
讲师(相当职务)900元,
助理及其以下每人700元。
工勤人员:
高级技师每人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700元。
一.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厅级每人1500元,
处级每人1100元,
科级每人900元,
科员以下每人700元。
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标准:
正教授(相当职务)1500元,
副教授(相当职务)1100元,
讲师(相当职务)900元,
助理及其以下每人700元。
工勤人员:
高级技师每人1100元,
技师、高级工每人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