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T4968-2008《火灾分类》中,根据可燃物质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六种不同类别。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器。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扑救水溶性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用干粉灭火器。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绝对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F类火灾应采用空气隔离法,用锅盖等身边的物体立即将燃烧物体盖住,达到隔离空气的效果。如引起大面积火灾,则用泡沫灭火器扑灭。
电工作业、焊工作业引发的火灾大多都是电气火灾,也就是E类火灾,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场所常备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类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