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报停的用户需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热费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基础热费。
大同市现行供热价格收费标准仍执行大同市物价局同价管字【2009】125号、同价管字【2009】6号文件规定: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计收,每月每平方米4.7元;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收,公建每月每平方米6.3元,经营每月每平方米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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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报停的用户需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热费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基础热费。
大同市现行供热价格收费标准仍执行大同市物价局同价管字【2009】125号、同价管字【2009】6号文件规定: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计收,每月每平方米4.7元;非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收,公建每月每平方米6.3元,经营每月每平方米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