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取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mù)民/有能徙(xǐ)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zhé)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注释】
商鞅:又称卫鞅、公孙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定制的命令。既:已经。具:准备就绪。
已乃:旋即,不久。
募:招募,征求。
徙:搬放。
置:到。
予:给予。
怪:感到奇怪。
辄:于是,就。
以:用来。
欺:欺骗。
卒:终于,最终。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准备就绪,还没有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新制定的法令)。不久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能把木头搬放到北门的人,就赏给十两金子。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敢动手去搬移(木头)。商鞅又说:“能搬过去的人赏五十两金子。”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搬着木杆到了北门,就赏给了五十两金子。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商鞅下令颁布变法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