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创始“语文”新名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与上层建筑关系密切的语文教育也面临着创新发展的需要。恰逢此时,时任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任的叶圣陶先生提出了“语文”这个新概念。
1949年8月,叶老主持草拟《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及《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时,第一次使用“语文”作为学科名称,用来取代当时在小学称为“国语”、在中学称为“国文”的课程。1950年,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写出版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小学课本时,统一名为“语文”,并在初中语文教材的“编辑大意”里作了如下说明(小学教材中也有大致相同的陈述):
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因此,这套课本不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