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点布光:主体光、背景光、辅助光。
2、主体光:直接在对象前方,主要是为了来照亮场景中的主要对象与其周围区域。
3、辅助光:增加主体的层次间的亮暗对比。
4、背景光:增加背景的亮度,从而衬托主体,并使主体对象与背景相分离。一般使用泛光灯,亮度宜暗不可太亮。反正就是让背景和对象之间有层次感
扩展资料
光型
1、主光:
主光是被摄体的主要照明光线,它对物体的形态、轮廓和质感的表现起主导作用。拍摄时,一旦确定了主光,则画面的基础照明及基调就得以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一个被摄体来说,主光只能有一个,若同时将几个光源作主光,被摄体要么受光均等,分不出什么是主光,画面显得平淡;要么几个主光同时在被摄体上产生阴影,画面显得杂乱无章。
2、辅光:
辅光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主光所产生阴影部位的亮度,使阴暗部位也呈现出一定的质感和层次,同时减小影像反差。在辅光的运用上,有一点应明确,辅光的强度应小于主光的强度,否则,就会造成喧宾夺主的效果,并且容易在被摄体上出现明显的辅光投影,即“夹光”现象。
3、轮廓光:
轮廓光是用来勾划被摄体轮廓的光线。轮廓光赋予被摄体立体感和空间感。逆光和侧逆光常用作轮廓光,轮廓光的强度往往高于主光的强度。深暗的背景有助于轮廓光的突出。
4、装饰光:
装饰光主要用来对被摄体局部进行装饰或显示被摄体细部的层次。装饰光多为窄光,人像摄影中的眼神光、发光以及商品摄影中首饰品的耀斑等都是典型的装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