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供热面积收费居民住宅区按25元每平方米,非居民区按40元每平方米。 2、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1、按供热面积收费居民住宅区按25元每平方米,非居民区按40元每平方米。 2、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区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