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排的积分规则以前是五局三胜,前四局是每局二十五分制,对战双方谁先赢下三局即为获胜方。每完成一局后双方要交换场地。在双方打到二比二平时第五局决胜局谁先达到十五分为胜方。
但是在每一局达到二十四分(或者第五局达到十四分)时,必须要将比分差拉到两分时才有效,否则继续涨分直至胜方超出对方两分为止。这样就会出现某一局会出现26:24或者27:25甚至31:29的比分。
在这里还要强调的就是裁判判断一方得分依据为:一方将球打到对方场地上为得一分,但是如果守方触球后落到界外也算攻方得分。还有就是攻方将球打到标志杆则算失误扣分,守方直接得分!
至于修改前的得分规则同为五局三胜制,但是因为必须连续得分才想分数,故而双方实力相当时因换发球频繁致使整个比赛时间会拖得很长。但是五局三胜不变,如今已经改为每局二十五分谁先胜三局即为获胜方。到每局二十五分。第五局是十五分制。
改制以后比赛更加激烈,精彩依旧,虽然每局比分从十五分涨到二十五分,但是因为换发球时也涨分,因此避免了过去若干场次因频繁换发球而比分不见涨而耗时过长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