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民族”是近代以来才有的民族学名称,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民族及海外华人的统称。
2.大约在5000年前,当中华民族开始形成时,其族称为“华”。汉朝以后,开始出现“中华”的族称。"华”肇始于历史上五帝时代之最后一帝舜的名字“华”。按照传统,氏族首领的名称即全体氏族成员及其后裔共有的名称。“华”作为族称见之于《尚书》,意思是指先圣王的后代,即远古社会的贵族。这是初始的、狭义的内涵。而后来的“华”作为族称见于《北史》,意思是指所有的中国人。
3.“中华”一词,见于裴松之注《三国志》。其源可溯自“中国诸华”,即“中国诸圣人的后代”。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匈奴、鲜卑、羯、羌等族纷纷向中原会聚,建立政权。当时。“中华”一词作为一个超越当时汉族、兼容当时内迁边疆各族的概念被响亮提出。
4.唐代在法律中正式出现“中华”一词,意思是说,凡行政区划及文化制覆隶属于中国的,都称为“中华”。
5.“民族”一词是一个外来词汇,在19世纪末叶从日本传入中国。“中华民族”是一个在近代出现的、相对于外国民族而言的概念。中华民族的实体则是运在数千年前就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