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个: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专业大户: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家庭收入。
2、家庭农场:结合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3、农民合作社:以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等服务。
4、农业企业:以农产品加工或者流通为主,和农户共同促进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
1、以市场化为导向
自给自足是传统农户的主要特征,商品率较低。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商品化生产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的内生动力。无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都围绕提供农业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以专业化为手段
传统农户生产“小而全”,兼业化倾向明显。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提高和分工分业发展,无论是种养、农机等专业大户,还是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都集中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某一个领域、品种或环节,开展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
3、以规模化为基础
受过去低水平生产力的制约,传统农户扩大生产规模的能力较弱。随着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特别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后释放出土地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谋求较高收益,着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效益。
4、以集约化为标志
传统农户缺乏资金、技术,主要依赖增加劳动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资金、技术、装备、人才等优势,有效集成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增加生产经营投入,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