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济南市卫健委解释:
对新出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产假的具体天数,按照以下解释执行。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增加60天,一共是158天。
不是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现在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其实在大多数单位已经是六个月的产假了,生育基金发98天的生育津贴,剩余两个月是单位发工资。
现在变成生育基金发158天的生育津贴。新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都是单位负担。
答,济南市卫健委解释:
对新出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产假的具体天数,按照以下解释执行。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增加60天,一共是158天。
不是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现在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其实在大多数单位已经是六个月的产假了,生育基金发98天的生育津贴,剩余两个月是单位发工资。
现在变成生育基金发158天的生育津贴。新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都是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