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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规则(事业单位工作细则)

事业单位工作规则(事业单位工作细则)

更新时间:2024-03-31 01:49:56

事业单位工作规则

一、机关办公秩序

(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遵守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请假,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向本处领导讲清事由和去向,并及时移动去向牌位置。

(二)认真落实考勤制度,按时签到,不得他人代签,对未能按时签到者,应向本部门领导说明原因。因人员休假、公差或在外学习等,由部门领导或指定人员负责在签到表上注明情况。

(三)工作人员必须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形象良好。办公时间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用电话聊天,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上网,坚决杜绝玩游戏、炒股等违规行为。各部门应不定时检查本部门人员的上班秩序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四)办公设施摆放统一,用品放置整齐,工作人员的桌牌应面朝外,放置办公桌适当的位置,对不常用的资料以及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应存放在资料柜或抽屉内。室内只允许悬挂统一制作的职责牌(部门以上领导办公室,根据墙面的面积可以悬挂一副世界和中国地图)外,不得张贴、悬挂其他图表,确保室内整洁有序。

(五)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加强存储介质管理,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15分钟,应对当天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点,并按规定存放,防止丢失或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室内卫生要保持清洁,空气新鲜,无蜘蛛网,无污迹,无烟头,无积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保证室内无蚊虫、苍蝇、老鼠、蟑螂。

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要切实维护好本办形象,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对外来人员或基层单位人员来访、办事时,应态度和蔼、热情接待,以良好的行为赢得对方的信任,防止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

(二)注重礼节礼貌养成,本办工作人员到领导办公室或到上级机关办事时应主动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当上级机关或领导进入办公室时,应自行起立。

(三)平时拨打电话时要核对对方单位,自报单位(部门)、姓名或职务,了解对方的姓名或职务,明确去话事宜。通话时要做到声音柔和,语言简明扼要,自然流畅,用词准确、文雅,避免含糊不清,杜绝高声尖叫或粗鲁、傲慢。

(四)当接听来话时,要仔细倾听对方的讲话,了解来话单位的姓名、职务,详细记录来话内容,最后应让对方自己结束谈话,道声“再见”后,再将话筒轻放原处。

(五)工作人员在正常办公、执行公务时,应挂牌上岗,保持良好的容貌姿态,做到仪容严整、坐姿端正、着装得体、自身形象好。男同志衣着朴实大方,突出职业和场合要求,严禁着短裤、背心,不得穿拖鞋、卷裤腿、披衣、敞怀,不得戴戒指。女同志要发扬中华民族的朴实美德,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坦胸露背或穿超短裙,不得涂深口红、戴大耳环,戴鼻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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