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工程竣工验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意义:
一是竣工代表发包人履行了竣工验收的法定义务后,认可工程质量是合格的。
二是竣工代表工程建设完毕,从工程竣工验收的次日进入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
三是工程竣工后,法律意义上的“物”才算创设完成,发包方才能向相关部门进行竣工备案,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并用以抵押、出售、使用等。
四是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才能报送工程结算资料,要求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