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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评价标准(2023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名单公示)

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评价标准(2023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名单公示)

更新时间:2024-03-01 04:16:19

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评价标准

1.小学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每学年在毕业年级中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的比例评选。

2.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县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学生,在借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3.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4.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5.候选人须四至六年级连续获得区级三好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委。

6.区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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