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10国正式生效;
从2022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到了2023年1月2日,R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2022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10国正式生效;
从2022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到了2023年1月2日,R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