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新招录到乡镇工作的事业人员剧烈流动,导致因生活条件艰苦等因素找不到人的情况,一般乡镇的事业单位都会设置一个3年或5年服务期限制,让新录用人员在短期内无法直接离开工作岗位,以此来保持乡镇事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