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标准分是一种由原始分推导出来的相对地位量数,它是用来说明原始分在所属的那批分数中 的相对位置的。求法如下:
Z=X-X-/S
式中,X为原始分数,X-为原始分的平均数,S为原始分的标准差。
Z分数是以一批分数的平均数作为参照点,以标准差作为单位表示距离的。它由正负号和绝 对数值两部分组成,正负号说明原始分是大于还是小于平均数,绝对数值说明原始分距离平 均分数的远近程度。一批分数全部转换成Z分数后,它们的整个分布形态并没有发生改变。Z 分数准确地刻划了一个分数在一批分数中的相对位置,但是,由于Z分数有负值,常带有小 数,不易被人理解和应用。因此人们在Z分数的基础上进一步转换,从而发展起了一系列其 他形式的标准分。转换通式为:
Z′=αZ+β
式中,Z′为其他形式的标准分,α是转换方程的斜率,β是转换方程的截距。
我国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所使用的标准分,就是用刚才介绍的方法进行转换的。
即:
T=500+100Z
公式中取500为平均分,100为标准差
标准分制度的内容:
建立标准分制度一般应由以下环节构成:①各省仍按以往的方法组织评分,然后合成每个考 生的各科原始分,并且统计各科的每个分数上的考生人数。②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在部分省级 考试机构的配合下进行当年与往年的分数等值。
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确定原始分数与标准分数的转换关系, 各省考试机构根据转换关系,得出省级常模量表分数。(各省在转换时,可以根据分数分布 具体情况有些微调)③各省考试机构公布省级常模量表分数。(原始分不公布)
高考标准分数制度由常模量表分数(包括全国常模和省常模)、等值量表分数组成。具体讲: 常模量表分数反映一次考试考生成绩在考生总体中的位置,分数值与这一位置有关。由于高 考是全国统一考试,分省进行录取,所以标准分数转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全国考生做为 一个总体进行分数转换,另一种是把每个省的考生做为一个总体进行分数转换,这样建立的 常模量表分数能够准确地刻划考生成绩在总体中的位置,使不同学科的成绩能够进行比较, 但还不能以此进行逐年的比较。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就需要等值量表分数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