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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宅基地标准是多少平方(江苏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面积规定)

江苏农村宅基地标准是多少平方(江苏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面积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13 15:16:05

江苏农村宅基地标准是多少平方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规定是: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以内,四人的农户100㎡以内,五人的农户110㎡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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