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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十项规定(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

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十项规定(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23 17:38:59

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十项规定

1、在恶劣气候条件下项目经理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岗。

2、项目应有防台、防汛、防暑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应急演练。

3、应有安排专人收集、通报天气情况。

4、在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工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高边坡、围墙、施工围堰和导流设施、深基坑支护、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外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台风期间砖砌平房严禁住人。

5、在深基坑、高边坡等易受暴雨危害的危险部位,必须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并做好维护工作。

6、严禁在河里、基坑、取土坑内游泳、洗澡。

7、临水作业时应穿救生衣。

8、项目应开展防中暑、防雷电、防溺水、防塌方、防触电的安全教育培训。

9、高温期间,现场应配备防暑急救用品,提供降温饮料,不得安排加班,并调整作息时间,避开每天高温时段施工。气温达35℃以上时,不得安排高处作业; 38℃以上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40℃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10、进入夏季应对所有设备设施防雷接地做一次检查,确保接地保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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