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就交给医院。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所住医疗机构应开具转诊证明,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开完就交给医院。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所住医疗机构应开具转诊证明,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