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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的宫廷音乐与隋唐的宫廷音乐有什么不同(中国古代宫廷音乐为什么分雅和俗)

周代的宫廷音乐与隋唐的宫廷音乐有什么不同(中国古代宫廷音乐为什么分雅和俗)

更新时间:2023-12-24 04:31:54

周代的宫廷音乐与隋唐的宫廷音乐有什么不同

隋、唐时的多部乐,起初是隋炀帝按照宫廷乐队所演奏音乐的不同来源,如国内不同民族,国外不同国家,将其分为若干部。隋为七部乐、九部乐,唐在隋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的情况删补调整为九部乐、十部乐。唐书?音乐志)载:"高祖登基之后,享宴因隋旧制,用九部之乐。"多部乐虽形成于隋、唐,但其中的大多乐部产生于南北朝时期,是当时大规模文化交流的产物。唐玄宗时将十部乐改为坐部伎、立部伎两部。

大曲。隋唐大曲,也称燕乐大曲。它是综合器乐、声乐、舞蹈于一个整体中,连续表演的一种大型艺术形式。在形式和规模上较清商大曲有更大发展。燕乐大曲进一步吸收外来音调和艺术形式,丰富和发展了这种曲式结构复杂,规模庞大,音乐节奏、速度、力度富于变化,乐器组合多样的集歌舞乐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代表了我国歌舞音乐发展的高度水平。大曲的结构分乐(散序)——歌(中序)——舞(舞遍)三大部分,同"相和大曲"的艳—趋—乱之间具有某些传承联系。唐大曲主要曲目有:《绿腰》(《六么》)、《乐世》、《凉州》、《薄媚》、《雨霖铃》、《浑脱》、《剑器》、《破阵乐》、《霓裳羽衣》、《玉树后庭花》等。遗憾的是唐大曲没有乐谱传世,在上述曲目中,只有《破阵乐》(亦作《秦王破阵乐》)在武则天时期,由日本遣唐使粟田真人将该曲带回日本,现日本保存这首乐曲有九种遗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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