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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四川省教师高级职称最新评审条件)

四川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四川省教师高级职称最新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27 00:38:54

四川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

初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 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 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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