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概念是历史形成的。从古代到近代,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我们才有了“艺术”这个概念,有了“美的艺术”,即诗、绘画、雕塑、音乐、舞蹈,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各门类艺术的组合;有了艺术品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人造物与天然物的区分;有了高雅艺术与通俗大众艺术的区分;有了艺术与工艺,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艺术家。
审美专注于对象的生动可感表现性,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审美特征是自由性。艺术审美是以艺术作品作为审美的对象。在社会实践中,它们与人形成了意志实践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当社会发展到人们不以直接的功利态度、实用态度对待客体对象时,才出现了比较成熟、纯粹的审美关系。而艺术美是作为审美对象而生产、存在的。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其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艺术审美需求。艺术给予人的只是一种审美愉悦、审美享受和审美评价,只在人的精神上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艺术必须具有美的品格,只有体现了真、善、美相统一的艺术作品,才具有审美价值,也才能实现以审美功能为前提的各项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