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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征地补偿费管理办法(兰州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兰州市征地补偿费管理办法(兰州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1 21:44:25

兰州市征地补偿费管理办法

     兰州市新的征地补偿规范由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两局部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统一年产值规范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方法》规则的规范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临近耕地规范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立用地的按临近耕地规范补偿,征收未应用地的按临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根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

      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立用地(以划拨方式获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搜集体土地的补偿规范执行;占用国有未应用地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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