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保留或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市委巡视领导小组、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监察局主要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8个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