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②校车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 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②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③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二、申请成功后,参加教育有效期3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三、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四、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