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住户是在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不需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与实施后办理的不动产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换,直接拿着房产证,土地证去过户就行了。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住户是在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不需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在条例实施前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与实施后办理的不动产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换,直接拿着房产证,土地证去过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