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2、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换算成大家都能理解的电容量则为20000mAh(含)以下)
3、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即20000至 32000mAh(含))
4、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1、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2、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换算成大家都能理解的电容量则为20000mAh(含)以下)
3、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即20000至 32000mAh(含))
4、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