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1868年1月18日-1910年9月14日),清末著名爱国武术家,字俊卿,生于天津静海县。
霍元甲出身镖师家庭,继承家传“秘宗拳”绝技。幼年体弱,在27岁以前基本上生活在故乡,时常挑柴到天津去卖。28岁后到天津当上码头装卸工,后来在农劲荪开设的怀庆药栈当帮工,升任掌柜。1909年,41岁的霍元甲,由农劲荪介绍来上海,接受由陈公哲、陈铁生所创办“精武体操会”中主教武术。被评为沧州十大武术名人。
孙中山对霍元甲“以武保国强种”的胆识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精武会成立10周年之际,他亲临大会,题写了“尚武精神”四个大字,以示对霍元甲的纪念。
1910年6月1日,霍元甲结合时势,在农劲荪等武术界同仁协助下,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精武体操会”(后改名精武体育会)。本会对会员之约束甚严,凡入会者,必有介绍人,入会后,若发现有不规则行为,立予开除会籍。精武会创办于1910年,初由:陈公哲,农劲荪,陈其美,陈铁生等倡导,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体育团体。 精武以体,智,德三星会旗和三星会徽为标记,代表精武以体,智,德三育为宗旨,倡导和发扬爱国,修身,正义和助人的精武精神,还订有包括人格,风度,言行,服务,友谊等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