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整治娱乐节目出台限娱令 广电总局2011年7月专门召开了“关于防止部分广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座谈会”,会上有专门邀请各大卫视的相关负责人参与讨论关于限娱令的意见,有网络爆料称:“广电总局针对省级卫视节目过度娱乐化,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间,娱乐节目每周播出不得超过三次。” 据知,各大卫视对该限令的出台心态不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阵营。其一是以湖南、浙江、上海等娱乐节目强势卫视,因为这些卫视目前在结构上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娱乐节目研发机制,而且目前正值年中旬,上半年研发的大批新节目都已经箭在弦上,有不得不发之势,不料却突遇如此政策壁垒,简直如鲠在喉分外难受;而其他地方卫视由于原本就不是走娱乐路子,自身的娱乐节目本来就不多也不强势,因此普遍对这一政策抱以支持的态度。 出台理由 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很是担忧,因此,要整治电视娱乐节目是肯定的。 广电总局针对的是上星卫视,并不包括央视和不上星的地方台,因央视三套是专门的综艺频道,所以播出娱乐节目是正常的。但省级卫视要以新闻立台,娱乐节目过多,会影响新闻立台的原则。 在广电总局关于研讨限制播出娱乐节目的意见会上,部分卫视表示,限娱令会严重影响到整体收入,对电视台是个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