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它是我国改革开放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亦即“新特区”。
国家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目的,是为了探索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新思维、新思想、新路径、新模式和新道路,通过选择一批有特点和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以期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提供新的经验和思路。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应对特殊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的现实选择,它的提出必将对未来改革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