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如下: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如下: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