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单位是中央和省级直管部门,也称“垂直管理部门”、“一条编单位”,是国家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客观要求,深入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在工业、税务、海关、质监、交通、司法等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的人身权、财产权统一到全省。政府垂直管理部门具有非行政区划、垂直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纵向管理部门脱离政府序列后,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得到有效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和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等诸多不利甚至消极因素,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扩展资料:
政府部门垂直管理的典型特征如下:
1、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逐级发布,下级单位应当在收到后予以遵守。
2、信息披露不及时。上级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方便地了解整个垂体系统的财务状况,还依赖各级垂体部门上报各自的会计报表,导致财务风险增加。
3、会计处理质量不高。各级政府垂直管理部门自建账户,独立进行财务处理。一方面,财务处理质量因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很难执行上级单位颁布的标准。
4、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和领导对信息化认识的差异,有的单位实行了会计电算化,有的单位还实行手工操作。
5。信息系统不统一,难以集成。会计电算化单位选用了不同的财务软件。这些不同的软件系统有不同的体系结构,不同的数据标准,难以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