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个县。 湖北全省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计13个地级单位),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行政区划进行过一系列变化调整。至1990年,湖北省管辖6个地区,1个自治州,8个省辖市,22个县级市,46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37个县。 湖北全省辖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计13个地级单位),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行政区划进行过一系列变化调整。至1990年,湖北省管辖6个地区,1个自治州,8个省辖市,22个县级市,46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