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院校,又称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促进教育发展,以财政拨款以外的社会资源为主要经费来源,在原有公立高校中运用民办机制创设的新型二级学院,实行国有民营的运作方式,有较大的自主权,在相对独立的情况下与母体大学相互协调办学。部分二级院校具有高效率的教学质量,是普遍教育的典范。
二级学院是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出现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对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解释,存在多种多样的说法,有人认为"是指在原有的公立高校里,引入民营办学机制,实行国有民营的运作方式,显著特点是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独立财务";也有人认为是指"高等学校把某一相对独立的校园作为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创办基地,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特别是师资和信誉,或独立或利用部份社会投资设立国有民办二级学院。
具有独立法人、独立办学、独立财务、独立校园等特征";还有"是指普通高校创办的或附属于普通高校的、具有制度创新(包括学院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筹资体制等)和新的运行机制的二级学院"。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二级学院是指引进社会资金,由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作为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由传统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必然产物。原则上为本科,通过普通高考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