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扎接头规范:
(1)搭接长度的末端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2)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长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3)直径等于或小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Z,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其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如下: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扩展资料:
绑扎(Binding)是建筑施工初期对钢筋结构的编扎,便于更好的、安全的施工。
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5mm及受压钢筋直径d>28mm时候,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2010版新《混规》对这两个数据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旧规范定的是:28mm和32mm)
钢筋的搭接长度一般是指钢筋绑扎连接的搭接长度,也有是不严格的指钢筋焊接的焊缝长度。
这里摘录一些绑扎连接的规定供你参考。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