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棒球比赛分为进攻方和防守方,每队各有9人,正式比赛共有9局,两队各攻守一次为一局,两队进行轮流攻守,以得分多者为获胜方。正式比赛需4名裁判员,1人为主审,其余3人为司垒裁判。棒球比赛的球场呈直角扇形,有四个垒位,本垒板用橡胶、软塑料和木板制成。要求固定在地上与地面平。1、2、3垒垒包为38.10厘米见方,用帆布缝制,内装棕、毛等软物,按规定固定在场上。
2、身为进攻方时,上场队员一名,其他的在球员区等待。攻队队员在本垒击球处依次用球棒击打守队投手投来的球,并乘机跑垒,能依次踏过1、2、3垒并安全回到本垒者得一分。
3、身为防守方时,上场队员有九个,一个负责投球,一个负责接球,另外有七个散布在整个球场上进行防守,守队截接攻队击出之球后可以持续碰触攻队跑垒员或持球踏垒以“封杀”跑垒员,当球落地之前防守队员如果接住球,则称之为跑垒员被“截杀”,如果投手对击球者投出三个“好”球,则跑垒者被“三振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