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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龙门架高度的规定

高速公路龙门架高度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23 23:25:21

高速公路龙门架高度的规定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所谓“净高”4.5米,强调的是在此高度以下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限高杆概莫能外。而四级公路,则是沟通县、乡、村等的支线公路。简单说,即使是在乡村道路上,4.5米以下的限高杆本身就是非法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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