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意思是乐所表现的是天地间的和谐;礼所表现的是天地间的秩序,这句话出自于:《礼记 · 乐记》。
原文: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译文:乐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和谐;礼所表现的是田地间的秩序。因为和谐,万物能化育生长;因为秩序,万物能显现出差别。乐依天道而凿,礼按地理而制。制礼超过分寸会造成混乱,作乐超过分寸会越出正轨。明白田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扩展资料:
《礼记 · 乐记》继承和发挥了先秦儒家的伦理思想,以整体性、相关性的视界看待社会与人生。《礼记》在有些方面有更细节的要求,主张共生性可转化并通过动态的“互生性”来实现。如提出人际间为防止个人中心主义的膨胀,和彼此以义相责,不以己之所能愧人之所不能。
《乐记》提出了物动心感说、礼主乐辅说、礼乐中和说、礼乐仁义说、礼乐昌德说、礼乐辅政说、礼乐易俗说、礼乐净欲说、大乐必易说、唯乐不可以为伪说、礼乐治心说、观乐知风说、乐者乐也说。
《乐记》提出音乐的根源是人们的思想感情(心)受到外界事物(物)的激动。如“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进而提出了音乐的反映论,认为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音乐。
反之,不同性质的音乐就表现不同性质的思想感情。如“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提出了音乐的两种作用,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认为音乐是调和天地间各种事物的。如“乐者,天地之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