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准”:
1、不准烧田埂、秸秆、杂草等;
2、不准烧灰积肥;
3、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蛇、鼠等;
4、不准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
6、不准燃放爆竹、烟花、放孔明灯;
7、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8、不准乱丢烟头火种;
9、不准神坛祖庙上坟烧香烛、纸钱;
10、不准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六不烧” :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设15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不烧;
3、未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
4、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5、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6、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天气不烧。